1.綜合協調院各部門的工作。認真做好上情下達、下情上達工作,協調處理好機關行政事務。
2.協助院領導搞好行政督查工作,認真做好上級機關及院領導批示的督查、落實和反饋工作。
3.負責統籌全院規章制度建設。
4.負責具體組織安排院行政的各種會議和重要活動,做好會議記錄,印發會議紀要,并督查、反饋會議決定的落實情況。
5.組織起草、印發院行政的工作計劃、規劃、報告、總結、決議等各類文件及函件。負責審核各部門代學院起草的各類行政文稿。
6.做好信息工作,定期編印《福州職業技術學院簡報》。
7.負責學院綜合檔案室的建設和管理工作。
8.管理學院公章、院長名章,根據印章管理規定開發對外工作的行政介紹信。
9.做好學院工作的預安排,編發《周工作安排表》。
10.負責公務活動用車的安排落實工作,加強車輛的管理。
11.做好院內外各類文件的收發管理工作,及時處理各類文件,負責院內各部門給學院的有關行政事務方面的請示、報告的處理、督辦和反饋。
12.負責全院外事工作,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外、閩臺教育合作交流工作以及外籍教師的管理工作。負責院內外聯系、接待國內外來賓參觀、訪問等工作。
13.做好年度教育統計報表工作。
14.做好學院保密工作及機要文印工作。
15.做好二級管理統籌及校友會工作。
16.管理學院的會議室、接待室。
17.做好院領導及中層干部值班安排與檢查工作。
18.做好院務公開工作。
19.負責接待處理院內外群眾有關學院行政事務方面的來信來訪工作。
20.完成院黨政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。